
原标题:《三亚通报"司机诱导消费 4 菜花 1868 元":对司机石某处 1.5 万元罚款,对涉事海鲜店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》
1 月 8 日,海南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续报:
关于网民反映在我市旅游时遭遇"非营运车辆司机诱导消费"一事,公安机关、市场监管、综执法、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全力调查,经核对消费清单、查询监控,询问商家、消费者和司机,现将有关情况续报如下。
经核实,2026 年 1 月 2 日 21 时许,石某驾车(琼 BD11**)途经三亚某滨海酒店,见当事人一行 4 人在店外等车,便主动上前揽客,后运载至天涯区友谊街渔多多饭店进行消费。
经查,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,情况属实,依据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管道保温施工拟对石某处 1.5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同时,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海鲜店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。
下一步,全市执法部门将全面加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,强化重点区域巡查管控,切实维护市民及游客的法权益与交通运输市场秩序。广大市民游客如遇类似情况,请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。投诉举报电话:0898-12345。
三个农民工去杂货店买东西,老板问第一个人说:“你要买什么?”“一包椒味花生米。”老板搬梯子,爬高处拿了一包给他。老板又问第二个人:“你要买什么?”“我也要一包椒味花生米。”老板有点不爽地说;“你怎么不早说?”于是又爬到高处,爬的时候他问第三个人:“你也要一包吗?”“不是。”老板就拿了一包给第二个人,然后把梯子收好。他再问第三个人:“你要什么?”“我要两包椒味花生米。”
在这里,我真诚地向馆友们道歉。
联系人:何经理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三亚旅游市场的公共监督。
三亚市综行政执法局
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6 年 1 月 8 日
据媒体此前报道,近日,有网友发帖称,与家人在三亚旅游时,被非运营车辆拉到海鲜店吃饭,4 道海鲜与 2 个椰子共消费 1930 元。
来源 | 九派新闻、"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"微信公众号、此前报道等
